去年10月份,中国包括正海磁材在内的4家稀土企业遭到美国337调查,在持续8个多月之久的拉锯战后,终于获得阶段胜利“大反转”。
“烟台企业认为自身产品并未侵犯指控的系列专利,遂与申请调查的日本企业方面展开多次沟通,并最终出现转机。正海已于近日正式与日本企业签订和解协议。”昨天,获知调查和解后,市商务局外贸科负责人侯杰欣喜表示,这一结果意味着,原受日本企业专利限制的美国市场将对这家烟台企业全面放开,企业销售地域格局将大幅拓宽。
日本企业“状告”专利被侵犯
去年10月初,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得到一纸通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即“ITC”,将对中国稀土生产企业启动337调查。
莫名就成了“被告”,“罪状”又从何而来?侯杰讲,申请启动调查的是日本一家知名金属株式会社及其关联公司。被指控的“罪名”是“包括正海磁材在内的多家企业非法向美国出口、销售烧结稀土磁体。称其在美国的四项专利被侵犯”。
侯杰告诉记者,一旦在调查中败诉,烟台这家企业的部分产品将专利到期日之前无法进入美国市场,同时,在钕铁硼基本成分专利于明年在美国到期后,烟台企业全面打开国际市场的计划可能因此无法实现……
在向ITC提交的申请中,这家日本企业请求ITC针对侵权行为立即展开调查,并签发普遍排除令,禁止所有侵犯涉案专利的烧结稀土磁体,以及含有侵权烧结稀土磁体的音频设备、电动工具、电机、电子电路配件、汽车配件,以及运动配件进入美国。
烟台正海理直气壮说“不”
“经初步分析,正海磁材认为我们公司产品并未侵犯被指控的专利,为此我们将积极应对本次337调查,日本的企业一直企图对美国市场进行封锁,我们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消息传来,烟台正海第一时间便着手应对。
正海磁材董事会秘书宋侃此前受访时表示,正海磁材的海外市场主要是欧洲,该区域没有专利方面的限制。此外,公司没有产品出口到日本,对美国也几乎没有销售,只有微量产品发往美国供客户认证。有关方面也透露,在本次337调查中,涉入调查的烟台企业并没有经济赔偿风险,而且,这家公司对美国市场销售规模很小,其在销售收入中占比在1%以下,不会对业绩产生影响。
不过,此次337调查一旦败诉,“多米诺骨牌”就会倒下:相关产品将在其专利到期日之前无法进入美国市场,尤其是烟台的企业,其钕铁硼基本成分专利于2014年在美国到期后,已经计划全面打开国际市场,如若铩羽而归可能因此无法实现。
烟企销售地域将大幅拓宽
经过拉锯的据理力争,烟台企业所遭遇的美国337调查,出现了胜利“反转”。据悉,该企业于近日正式与日本企业签订和解协议。这便意味着原受这家日本企业专利限制的美国市场将对烟台正海全面放开,烟台企业销售地域格局将大幅拓宽。
双方约定,申请方应根据协议向ITC提出联合动议,撤销针对这家烟台企业的起诉,终止本次“337调查”。同时应允许他们在授权地区使用、要约销售、销售和处置公司产品。而和解协议生效后,烟台正海在美业务亦将顺利展开。
记者了解到,日本在稀土下游产业一直把持着首要地位,其中,日立金属在稀土深加工方面堪称“龙头”,在国内、外市场占有率很高。相比之下,中国在稀土深加工方面则还处于成长期。对此,烟台外贸专家提醒称,我国在加快推进稀土深加工的创新时,需要加大对专利保护的关注,注意贸易国的进口习惯,减少在外贸交易中的被动。
“从积极的角度来看,此次‘337调查’将对稀土下游行业的发展产生激励作用。”侯杰表示,前期我国稀土行业还主要以稀土矿开采出口为主,深加工方面还处于生产荧光粉等初级阶段。此次“337调查”将会对我国的稀土深加工企业产生压力,刺激相关企业在高端科技产业创新上加大力度。
何谓337调查
所谓的美国337调查,是指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可以对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行为发起调查并采取制裁措施。由于其所依据的是《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规定,因此,此类调查一般称为“337调查”。
这种不公平行为具体是指:产品以不正当竞争的方式或不公平的行为进入美国,或产品的所有权人、进口商、代理人以不公平的方式在美国市场上销售该产品,并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损害威胁,或阻碍美国相关产业的建立,或压制、操纵美国的商业和贸易,或侵犯合法有效的美国商标和专利权,或侵犯了集成电路芯片布图设计专有权,或侵犯了美国法律保护的其他设计权,并且,美国存在相关产业或相关产业正在建立中。